接公安处网络监察科通知如下:
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,建立全面的网络信息监控、监督、举报、查处体系,要求辖区内所有网站添加网监处网上报警联接代码,所有用户请于2008/01/14内全部添加完毕,请将以下代码添加至网站首页底部
<center><a href=" http://www.binzhou.cyberpolice.cn" target="_blank" ><img src=" http://222.134.43.154/images/binzhou.gif" border=0></a></center>
请收到的各系各部门的同志,转告本系,本部门的网站管理员及时修改,务必于2008/01/14号前修改完毕。届时,公安处网络监察科的同志将组织检查,未添加指定代码的二级网站,将给与关闭整理的处理。